賴興酒--源于“賴茅”傳承
1929年,貴陽商人周秉衡在仁懷市茅臺鎮成立“衡昌燒坊”。
1937年,賴永初先生成立“大興實業公司”,周以“衡昌燒坊”入股,賴永初控股任經理,周任副經理。

1941年,賴永初獨資收購“衡昌燒坊”,投巨資擴建“衡昌燒坊”,更名為“恒興酒廠”。
20世紀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,茅酒贗品充斥市場,賴永初自己的姓氏“賴”和產地茅臺鎮的“茅”將所產的恒興茅酒冠名注冊為“賴茅”酒商標。賴茅酒從此名揚海內外。
1941年,中國遠征軍將其作為“軍隊用酒”。

1944年,前蘇聯政府作為“外交禮賓酒”。
抗戰勝利后,賴永初將“賴茅”酒帶到香港試銷,被海內外客商一搶而空,這是茅酒頭次通過香港走向國際市場。賴永初是頭一家將茅酒打入國際市場的人。

1947年,“雙十協定”時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委員長就用“賴茅”酒招待了毛1主席。
1949年,賴茅酒作為“開國首宴慶典酒”,是茅臺酒成為國酒的開端。

1953年,以老字號茅臺鎮“恒興酒廠”為基礎,建立國營茅臺酒廠車間,他至今仍是生產高品質茅臺酒骨干車間,被茅臺酒廠定為“茅酒古窖”。

1980年1月,賴永初先生,在省政協四屆二次會議上提出了恢復賴茅酒生產的提案,并獲準通過。

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,賴永初嫡子賴世強遵父遺愿,重建老字號茅臺鎮 “恒興酒廠”,將所產賴茅冠名注冊為注冊為“賴永初”酒商標,以此紀念其父賴永初先生。
賴世強為紀念其父賴永初先生,以“賴”姓和恒興酒廠的“興”作為注冊商標的文字,仍以“大鵬展翅”為LOGO圖案,將“賴茅”酒命名為“賴興”酒。
2003年1月13日,貴州賴永初酒業有限公司系列酒產品介紹會及中國白酒品評會,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,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王光英、蔣正華及有關部門負責人于恩光、李保國、耿兆林、王中會、袁衛東、馬勇等在主席臺就座。統戰部、全國人大辦公廳、全國工商聯、工商總局、中國釀酒工業協會、北京市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負責人,CCTV、新華社、人民日報社等新聞單位,首都各大賓館飯店、北京各商貿公司負責人等,兩百多人參加會議。